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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0章 马踏县城

第150章 马踏县城 (第1/2页)

「确定是他们一家子,全走了?」
  
  密林深处,有残垣断壁,似乎以前此地还是一个佛寺,名曰兰若。
  
  虽是密林深处,但依旧是有曲径通幽,可供车马之行。
  
  因为,这残垣断壁中,有马匹数十正在吃豆料。
  
  马背上挂有弓,有箭,更有刀枪。
  
  离马不远处有火,火上有锅,锅里有肉,旁边有用刀插着肉撕咬的汉子。
  
  一边撕咬,一边传着手中羊皮袋子,时不时灌一口其中的酒。
  
  这些汉子都有一个特点,高大壮硕,满头满脸乱糟糟的须发,让他们看上去粗豪彪悍。
  
  问话的,是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人。
  
  他正用刀插着肉,那肉炖的不够烂呼,但刀疤好像就喜欢这种,吃起来有嚼劲。
  
  一边嚼一边问,说话时有点含湖,但是他说话时,城里来报信的那人腿有些发软。
  
  这是北方的马贼,杀人不眨眼的那种,他之所以成为报信的,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在自己面前,将另一个人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。
  
  然后,他才被吓得答应当这些马贼的女干细。
  
  「确实走了,全家都走光了!」
  
  面对刀疤马贼的询问,报信人颤抖着回答。
  
  在火堆旁,一头花白发有点显老的人,轻轻往火堆里搭了几根柴,然后才说道:「老大,用得着这么慎重吗?」
  
  刀疤脸没抬头,勐的撕咬下一口肉后,声音有些含湖的说道:
  
  「入城打探时,我发现……懂马事骑兵的,怕是全城人,就只有那么一家了吧!
  
  那日进城卖马,整个县城大半天就没一个人意识到那匹马其实伤的并不重,修修蹄安上马掌便是一匹好马。
  
  都在可惜这么好的一匹北方马坏了蹄子就只能杀了吃肉,而我要的价又高,杀了吃肉回不了本。
  
  所以那匹马一直就没能卖出去。
  
  我本来以为整个县城没有一个是懂马的,不懂马也就不懂得骑兵的恐怖。
  
  到时候,我们三十余人骑快马在突然间冲击一个县城,应当是手拿把掐,而且伤亡不大。
  
  但没想到,终究还是有能人的。
  
  在明知道马蹄裂开,卖的价格杀马吃肉其实赚不回本,那老汉依旧不假思索的把马给拿下。
  
  很显然,他知道那马蹄子裂的程度对马并没有危害,修修蹄子就好。
  
  果然,后来我留下的人亲眼看到他去了铁匠铺,定做了马蹄铁。
  
  这已经很明显了,他就是个懂马的!
  
  再后来,我又打探了一下,一打听就吓了一跳。
  
  那家子人都不简单啊!
  
  以前那家人有个年轻的,二十郎当岁,曾是县衙民壮的都头,本事大的很。
  
  据说斩妖杀鬼都不在话下,而且还懂马事,这家子人绝对是懂兵事的。
  
  老子正琢磨着,这家子人懂骑兵,而且是个知兵事,这样的人对咱们拿下整个县城,绝对是个绊脚的门槛。….
  
  昨晚老子还想着,找个什么法子在攻打现场前想法子除掉这一家子人。
  
  免得跟衙门兵马对上时出乱子。
  
  却没想到,这家子居然又远行去玩……」
  
  刀疤脸正在琢磨,是不是太巧了些?
  
  但是,那个头发有些花白显老相的马贼却没想那么多:「就算这家子没有远行,面对咱们几十骑兵,也掀不出什么风浪来。
  
  老大,时机已到,是不是可以发兵了!
  
  早点拿下县城,我对县城里那些有钱人早就垂涎三尺了!」
  
  刀疤脸马贼
  
  眼中神情似乎突然有了些阴森:「老二,你好像很急呀!
  
  往日不这样,今天是怎么回事?」
  
  他们兄弟三十余人,办事砸窑之前,老二有何曾有过如此猴急的时候。
  
  作为山贼土匪强盗,聚义时规矩都要记熟,当然最后能在刀光剑影为非作歹中活下来的,最重要的是有一副好眼力。
  
  刀疤脸马贼在这一点上,还是非常自信的。
  
  所以,他看到了老二的反常!
  
  老二捋了捋自己花白的头发,理直气壮的说:「咱们拿人钱财,替人办事儿,赶紧把这事办完,把尾数给收上好回北方。
  
  南方闷热,不爽利!
  
  况且南方湿气重,咱们的马和人,都受不了!
  
  都耗了多少茶砖给马调理肠胃了!」
  
  这话说到其余弟兄心里了,他们武艺在身,身体强健尚且有些水土不服。
  
  但是马不行啊!
  
  如果没有北方带来的土,跟茶叶一起煮出来的水给马喝上,怕是这马早有一半就拉稀拉死了。
  
  所以,在这年月,北人非必要不南下!
  
  所以老二的话,基本上说到其余马贼的心坎里去了,也让老大稍稍放下了疑心。
  
  「大家都觉得,是时候了?」
  
  刀疤脸马贼看向自己所有的手下,每一个人虽然心里赞同老二的想法,但是没有一个人点头。
  
  他们是马贼,不投票,只看权威!
  
  而他们这伙马贼的权威就是刀疤脸马贼头子,无论别人的意见是好是坏,最后只能刀疤脸马贼头子做决定。
  
  刀疤脸看到众人反应才满意的点了点头:「既如此,那就打吧!
  
  但是,骑兵攻城,自古以来就不是强项,就如那老鹰抓螳螂一样,不太好下手!
  
  所以,我们要做的,是突然发起攻击,然后一击毙命!
  
  不能拖泥带水,你等可明白?」
  
  30多马贼肃穆站起,齐齐应了一声:「是!」
  
  这一举一动,颇有了些许军中的章法,由此可见,这些马贼不简单。
  
  刀疤脸马贼头子心里暗叹一声,其实,他的想法是再等等,等那家子人走得远一些再说,他担心对方杀个回马枪。
  
  虽然说,那一家人就算武艺高强,但一条烂船又能打几根铁钉?
  
  他们三十多马贼,外袍里面罩有皮甲,皮甲那里又有厚衣,普通县城衙役的箭失很难穿透,又不是军中的制式弓箭,就算穿透了皮甲,注意点的话应该对人身并没有太大的伤害。….
  
  就算那一家子人武艺高强,面对他们三十余披甲骑兵,也会饮恨西北。
  
  但是,对方在死之前肯定会拉上几个马仔垫背,这是刀疤脸预估出来的。
  
  刀疤脸像虎。
  
  老虎这种生物,如果饿极了会对熊下手,哪怕看熊的体型比老虎也差不到哪去,但是在森林当中通常有老虎吃熊,而少有熊吃老虎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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